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为企业颁发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授予的2021年第四批“诚信示范单位”牌匾2021-12-28 11:05
为了持续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积极推荐优秀会员企业参与选树申报。11月26日下午,协会副会长兰俊生、秘书长李晓丹、党支部副书记赵英军一行赴会员单位呼和浩特市联合鼎盛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交流座谈,并颁发由自治区发改委授予的2021年第四批“诚信示范单位”牌匾。呼和浩特市联合鼎盛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付嘉杰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付嘉杰对协会为会员单位所做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和感谢,并就疫情期间对企业运营的影响以及行业现状做了交流,希望在接下来可以与协会有更深层次的互动,双方可以在业务上互通融合,共同发展。兰俊生对此次企业获得自治区诚信典型示范单位表示祝贺,并谈到:当下全国在加强构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协会按照自治区诚信选树的要求,本着为企业负责的态度,对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及评估,最后进行推荐。希望企业要珍惜荣誉,持续创新,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为行业树立标杆。协会也将继续发挥行业引领作用,鼓励并带动更多的优秀企业积极参与,为地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同时接下来也希望双方坚持党建引领共促发展,在业务开展的同时,加强党建互动,共同组织学习交流,充分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企业服务一直是协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接下来协会也将根据企业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为企业、行业搭建更宽领域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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